康定天龙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某某等与四川云汇家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0792民初1136号

原告:****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康定县西大街22号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3217729617689。

法定代表人:任小波,财务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廖骑虎,四川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云汇家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104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F7D3L。

法定代表人:**。

原告:**,女,汉族,生于1981年1月23日,住四川省绵阳市。

被告:**,男,汉族,生于1974年9月15日,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原告****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四川云汇家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高 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谭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