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01执保990号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1执保990号执行裁定,立案执行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新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财产保全一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该案已保全完毕结案。现将保全财产情况告知如下: 网络冻结被申请人新津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津县支行(20351013200100000146921000156)账户内存款,限额50000000元,期限一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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