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郑叶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洛阳市郑叶成套电器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03知民初27号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1号楼12层1210房间。
法定代表人:褚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鹏飞,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洛阳市***套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下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郑建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阿林,男,1983年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该公司员工。
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市***套电器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7日立案。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殷 萍
审判员 宋梁凤
审判员 杨保国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