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钰棋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省钰棋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罗甸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2728执821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2年2月12日生,汉族,重庆市梁平县人,住重庆市梁平县新盛镇

委托代理人:成绍军,系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贵州省钰棋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

法定代表人:姚咏梅,该公司董事长。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罗甸县人民法院(2020)黔2728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标的96200.00元,执行费1343.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省钰棋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贵州省钰棋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贵州省钰棋卓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以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智本

审判员  金世富

审判员  冉瑞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饶茜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