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

某某、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591执753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徐学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鲁0591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查明被执行人东营颐景园林有限公司在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有工程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在中国建设银行滨州滨北支行账号的存款1375182.26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吴胜林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