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横河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横河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31执441号
江苏横河集团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7241元,执行费909元,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被执行人还款67241元,执行费909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至此,本院(2015)金民初字第0171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