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苏楚天置业有限公司、南通新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812民初7091号之一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鸣。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明。
被告:江苏楚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健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兆东。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庚银。
被告:南通新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东华。
被告:淮安百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昊宇。
原告***与被告江苏楚天置业有限公司、南通新华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淮安百耀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8日受理后,因案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尹建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  钱 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