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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损坏隧道、轨道、路基、高架、车站、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管线、护栏护网等设施,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被责令改正,罚款25000元(粤穗交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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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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