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保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保全人四平市中保换热设备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吉林省大鑫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6执保225号
申请保全人四平市中保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大鑫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2年1月2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保全人吉林省大鑫机电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22)吉0106执保225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