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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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浙1082执354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塍镇双宅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749813556Y。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委托代理人:芮存章,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1963年07月09日出生,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浙1082民初888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1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269503.39元及利息。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案外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系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依法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的(2022)浙1082执3548号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章维希
审判员俞高奇
审判员褚秀君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代书记员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