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581执保830号
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300万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保全,现已将被申请人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至此,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81民初230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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