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尚合力展工贸有限公司

陕西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尚合力展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12执5901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尚合力展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556964171B。
法定代表人:李恭琳,总经理。
被执行人:陕西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MA6W13M784。
法定代表人:杨俊超,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尚合力展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2022)陕0112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524547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因重复立案,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6月6日向本院提交书面撤回执行申请,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陕0112执59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叶 军
审判员 张小瑜
审判员 李 龙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 贺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