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庄园铝塑门窗有限公司

***、吕萍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306执保1344号
申请人:***,男,1998年6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周村区。
被申请人:吕萍,女,1976年7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张店区。
被申请人:淄博庄园铝塑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开发区石桥办事处杨楼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544611611。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吕萍、淄博庄园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2019)鲁0306财保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担保人***名下坐落于周村区东门路159号的房产;二、冻结被申请人吕萍、淄博庄园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80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担保人***名下坐落于周村区东门路159号的房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吕萍、淄博庄园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80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