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伟晋豫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晋豫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晋0822执991号
申请执行人:***晋豫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男,汉族,山西省运城市居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晋豫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晋豫路桥建筑有限公司撤销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晋0822执99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永祥
审判员  张伟红
审判员  张 磐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黄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