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渭南西潼燃气管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5执224号
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渭南西潼燃气管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渭南西潼燃气管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渭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渭仲字第104号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限公司支付案件仲裁费12000元、承担本案执行费8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将案件款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已全额履行了给付义务。至此,渭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渭仲字第104号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5执224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29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