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93执保137号
申请保全人:辽宁省华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辽宁省锦州市。
被保全人:***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长春市高新区。
关于申请保全人辽宁省华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19)吉0193财保22号,办案人为XX龙。
保全案件于2019年6月12日立案移送后,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网络查控,轮候查封被保全人***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2个银行账户,控制金额为0元,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止。依法轮候查封被保全人***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在磐石宏日生物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查封期限三年,自2019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止,轮候查封被保全人***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在吉林市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查封期限三年,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16日止。
本案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