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苏0106民初8015号
原告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原告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的撤诉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265元,减半收取6632.5元,由原告上海新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周力文
书记员  刘 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