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夏津经济开发区某某屯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夏津经济开发区***屯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27执保34号
山东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夏津经济开发区***屯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山东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夏津经济开发区***屯居民委员会名下存款,保全金额455550.7元。
实际查无财产可供保全。
结案方式: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审判员 :贾文杰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梁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