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雄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标准要求,且未提供有社保证明的现场管理人员(标准要求不少于15名,企业实有0名,缺15名);技术工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且未提供有社保证明的技术工人;未提供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未能考核企业的净资产,被下发整改通知书,3个月内落实整改;不得申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18-09-30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