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盛源通科贸有限公司

宁夏英才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银川盛源通科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宁0104执保589号
***才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才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盛源通科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宁0104民初1467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解除对申请人名下财产的冻结。本院立案后,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才万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盛源通科贸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宁0104民初1467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