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223执保1003号
开封市鑫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南中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被申请人):
开封市鑫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南中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00元。经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立案保全,于2021年12月24日解除保全至此,开封市鑫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23民初6154号之一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