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凯电气有限公司

星凯电气有限公司、郑州博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03执4882号
申请执行人:星凯电气有限公司,所在地:河南省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武源路西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郑州博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郑州博雅置业有限公司),住在地:郑州市中牟县解放路北段路东青年路街道办事处院内。
法定代表人;**强,职务;执行董事
关于申请执行人星凯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郑州博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豫0103民初19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该案件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488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