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4091号
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与孔祥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12民初60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孔祥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过付案款,本院收取执行费50元。至2022年8月24日为止,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执409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