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3558号
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祥泰分公司与王亚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0112民初66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748元,发还申请人6698元,收取执行费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2022)鲁0112执3558号执行案件、(2021)鲁0112民初66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