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2867号
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与刘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12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刘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并发还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案款2139.88元,收取执行费50元。至2022年5月12日为止,山东源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历城区祥泰分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执286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