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明国瑞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华明国瑞商贸有限公司与交城县致圣电器商场、***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0105执1499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华明国瑞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民营区五龙口街199号6号楼6层0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交城县致圣电器商场,住所地山西省交城县沙河街22号地下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资人:***。
被执行人:***,男,1974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交城县致圣电器商场的投资人,住山西省交城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华明国瑞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交城县致圣电器商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山西华明国瑞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交城县致圣电器商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同确认被执行人欠申请执行人货款128148元,上述款项在四个月内付,即在2020年9月28日前全部还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晋0105执14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学会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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