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和、某某等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423执恢185号 甘肃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 申请执行人甘肃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和、**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将15803元(包括欠款12425元、案件受理费1658元、保全费1520元、执行费200元)打入本院执行专户。本院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甘肃顺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603元(包括欠款12425元、案件受理费1658元、保全费1520元)。被执行人已履行清本案给付欠款的义务。本院收取被执行人执行费2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