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侨恩创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欧特克公司与重庆侨恩创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民初1057号之一
原告: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住所地美国加里福尼亚州圣拉菲尔市麦金尼斯街111号(111MclnnisParkwaySanRafael,CA94903,USA)。
法定代表人:凯文•拉腊(KevinLara),副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磊,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侨恩创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石井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339489072。
法定代表人:陈昌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章虎,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鑫,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与被告重庆侨恩创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9日立案受理。原告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欧特克公司(Autodesk,Inc.)负担。
审判长 谭颖审判员姜蓓
审判员 张     琰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胡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