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双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安康双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929执637号

安康双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安康双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保险费400000元。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出具说明,说明载道:“被执行人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已经将案款400000元通过银行转账转入我公司对公账户,申请执行人已于2020年8月31日晚收到该款项。”现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929执637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通知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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