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庆阳市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庆城执裁字第50-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庆阳市水利水电建设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庆阳市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劳动争议、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庆阳市水利水电建设公司自动履行了下欠的88085.63元赔偿款,被执行人应补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3)庆城民初字第9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