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北船业有限公司

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与江苏江北船业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保全事项完成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海事法院
保 全 事 项 完 成 通 知 书
(2020)苏72执保260号
申请人江苏江北船业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2020)苏72财保91号民事裁定书。经财产查控,对被申请人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实际控制金额73899.25元。现将回执材料复印交至该案的案件承办人。至此,本案已全部保全完毕。
附:保全材料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