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鄂0902执615号
申请执行人孝感中亚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北京路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744608289E。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1年7月10日出生,汉族,孝感市人,住孝感市开发区,
申请执行人孝感中亚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供用气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6)鄂0902民初301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智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