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第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 因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依据《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通公(消)行罚
2 因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在建筑消防设计违法行为检查中,被
3 2009年9月20日企业因建筑消防设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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