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829执126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诚丰能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山东诚丰能源有限公司与国电远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6月05日立案执行,现因强制执行并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2019)鲁0829民初471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彭 涛
审判员 黄卫东
审判员 岳忠文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王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