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0828执保579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8)鲁0828民初419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8年12月5日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周 倩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