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鲁0828执保579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普泰建筑有限公司、***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8)鲁0828民初419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8年12月5日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周 倩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