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远大建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大建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903执2160号
申请执行人:***大建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贺家桥北路以东、青龙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刘松涛,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孟辉,湖南理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8号万境财智中心北栋24层。
法定代表人:宁和球,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2022)湘0903执2160号申请执行人***大建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0903民初2218号民事判决书、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09民终1070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已履行完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在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款后,向本院申请结案。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确认申请执行人***大建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