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伊神华虹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伊神华虹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08民初18439号
原告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伊神华虹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刘永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原告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杨凤新
书  记  员   刘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