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与甘肃省政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阿左嘉执字第763号
申请人***,身份证号15292119490409****,男,1949年4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委托代理人赵生真,身份证号15292119560909****,男,1956年9月9日出生,汉族,阿拉善谋单位退休职工,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被执行人甘肃政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武威市。
法定代表人安立齐,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64010219780205****,女,1978年2月5日出生,汉族,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64010219711004****,男,1971年10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本院于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甘肃省政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调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阿左民一嘉初字第33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张椿林
执行员  云 文
执行员  霍娜仁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俞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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