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汇金置业有限公司与某某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渝0108执3448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汇金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经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39813800T。
被执行人***,女,1986年7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重庆市南岸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渝0108执民初05752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32707元,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经四查程序,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亦未能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人同意本院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恢复执行。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生效。
审 判 长  苏永红
审 判 员  廖全胜
代理审判员  胡凯文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王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