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73民初656号
原告:**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广州梦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路36-38号10D房。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祖洪垚,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福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梦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7日立案。原告**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672元,减半收取计3836元,由**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高瞳辉
人民陪审员 杨 萍
人民陪审员 王 炜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法官 助理 曹馈丹
书 记 员 刘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