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佳园景观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佳园景观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424执保219号
申请人:山东佳园景观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延青
住所地:临邑县恒源路新区
被申请人:***,男,汉族,1979年5月27日出生,住石家庄市正定县,身份证号码:1301231979××××××××。
本院在执行山东佳园景观科技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保全,请求冻结***在石家庄市民生银行的62×××81账号的银行存款80000元及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经本院执行,于2019年4月29日冻结了***在石家庄市民生银行的62×××81账号的银行存款1.46元。
至此,被申请人***部分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19)鲁1424执保219号一案予以结案。
申请保全人若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