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汉隆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与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16执11376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汉隆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汉隆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与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53149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531494元,现被执行人陕西天地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2023)陕0116民初106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故(2023)陕0116执1137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