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宇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朗昊环境科、扬州宇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91执41号
江苏朗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宇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朗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扬州宇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1日立案执行,依照本院作出的(2020)苏1091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