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303执3888号
申请执行人:遵义迈控电气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湘江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0533297903。
法定代表人:王旭东,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遵义市汇川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汇川城投大厦23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551939700Q。
法定代表人:熊玮,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南路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6754090663。
法定代表人:刘昭义,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遵义市源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高桥十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1761371471K。
法定代表人:谢冲,职务: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贵州华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新长征国际大酒店及配套项目8号楼7-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158067975X2。
法定代表人:祖应六,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遵义长征电器智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78017318X3。
法定代表人:曾世德,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遵义迈控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遵义市汇川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源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贵州华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遵义长征电器智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遵义市汇川区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源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贵州华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遵义长征电器智控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3万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周 洲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书记员 冷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