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万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闽0430执825号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闽0430执825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案款85208元,扣除案件执行费1161元,剩余案款84047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交结案证明,表示放弃其他的执行请求并申请对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闽0430执82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