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甘0723执774号之三
被执行人甘肃永鑫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345669578X
住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中路860号瑞祥嘉苑第3幢
1单元2302室。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临泽县人民法院(2019)甘
0723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4月25日向被执行人甘肃永鑫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5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甘肃永鑫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甘肃永鑫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
银行62050164010100000510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81839.00
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