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市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0民初1534号
原告:***,男,1974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綦江区。
被告:重庆市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203425455P。
法定代表人:汤小龙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重庆市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  魏永康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廖仕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