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邦工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世邦工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3)沪0115民初22243号 原告:***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4号楼1至14层101内04层04023。 法定代表人:**(LANEOATEY),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万水路1611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世邦工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原告***影像(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影像(北京)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书记员  周玥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