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

大连钢领铁业有限公司、**澋源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204民初12553号 原告:大连钢领铁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苑3-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55499684XR。 法定代表人:**战,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君子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双流区黄水新长沟村国栋厂区16栋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CN8PX5M。 法定代表人:**。 被告: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238978X2。 法定代表人:***。 原告大连钢领铁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澋源建设有限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大连钢领铁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大连钢领铁业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连钢领铁业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董 方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