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602执保490号
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兴达昌钢管租赁部、湖南迈拓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倪为彬: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防城港市港口区××镇兴达昌钢管租赁部与被申请人湖南迈拓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倪为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于2023年5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部分保全,剩余标的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可供保全。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继续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附:详情见附件回执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